本院成員 / 專任教師

單鴻昇

單鴻昇
Shan, Hung-Sheng
職稱 助理教授
最高學歷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
研究領域 社會法、憲法、行政法
電話 02-29056241
E-mail 161138@mail.fju.edu.tw
研究室位置 羅耀拉大樓SL456
經歷 【國家考試】
教育部公費留學
律師高考及格

【經歷】
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兼任助理教授
國家教育研究院法律名詞審議會審議委員
國立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延聘博士級研究人員
德國馬克斯普朗克社會法暨社會政策研究所(Max-Planck Institute for Social Law and Social Policy)博士生
台北市政府法務局行政救濟科約僱科員
常在國際法律事務所實習律師
研究成果 天主教輔仁大學學術統計資料網--單鴻昇助理教授

學位論文
Die Kommunikation zwischen Verwaltung und Bürgern im sozialrechtlichen Verfahren-Rechtsvergleich zwischen Deutschland und Taiwan. Dissertation Uni München 2023.

期刊論文
1. 單鴻昇,論菸商顯名贊助禁止之合憲性:兼評釋字第794號解釋,預計刊登於:醫藥、科技與法律,第29卷第1期,2024年4月。
2. 單鴻昇,醫療廣告之認定與行政管制正當性-憲法法庭 112 年憲判字第 17 號判決的延續思考,月旦醫事法報告,90期,2024年4月,頁44-54。
3. Franz-Rudolf Herber/Matthias Bahr,單鴻昇譯,新冠疫情下的疫苗核准與施打權   利,月旦醫事法報告,70期,2022年8月,頁66-85。
4. 單鴻昇,《個人信息保護法》下國家機關之功能角色—基於公法權利保護觀點,中德法學論壇,第18輯,下卷,2022年2月,頁199-215。(中國大陸CSSCI來源集刊)
5. 單鴻昇,中國大陸個人資料跨境傳輸之監管模式─兼論《個人信息保護法》之域外效力,展望與探索月刊,19卷9期,2021年9月,頁50-63。
6. Sebastian Naber/Willem Schulte,單鴻昇譯,勞工是否能被課與新冠疫苗施打或提出疫苗施打證明的義務,月旦醫事法報告,62期,2021年12月,頁90-104。
7. Josef Franz Lindner,單鴻昇譯,新冠疫苗優先施打權?,月旦醫事法報告,61期,2021年11月,頁102-108。
8. 單鴻昇,健保電子病歷資料庫個人醫療資訊作為研究目的使用之限制-兼論德國最新修法趨勢,月旦醫事法報告,51期,2021年1月,頁51-63。
9. 單鴻昇,德國新冠疫情下之不利性強制措施-以傳染病防治法為中心,月旦醫事法報告,48期,2020年10月,頁165-169。
10. 單鴻昇,藥害救濟制度作為社會補償機制下之立法形成空間-釋字第 767 號解 釋評析,月旦法學雜誌,293期,2019年10月,頁179-188。
11. 單鴻昇,遠端通訊診察之合法性探討:德國法視野,月旦醫事法報告,30期,2019年4月,頁154-158。
12. 單鴻昇,德國新式電子健保卡改革最新發展,月旦醫事法報告,25期,2018年11月,頁178-182。
13. 單鴻昇,社會救助程序中當事人之協力義務-以資料提出及家庭訪視為中心,臺北大學法學論叢,104期,2017年12月,頁217-266。
14. 單鴻昇,國民年金保險中配偶保費繳納義務之檢討,法令月刊,第 66 卷 第 11 期,2015年11月,頁83-99。
15  單鴻昇,公設民營模式下老人照護機構品質監督之研究,憲政時代,第 41 卷 第 1 期,2015年7月,頁145-178。

會議論文
1. 單鴻昇,社會給付程序中受領人之程序保障,社會法新秀論壇,台大公法中心,2023年5月12日。
2. 單鴻昇,勞動市場中的母性保護與性別歧視-從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807 號解釋談起,中研院第 14 屆憲法解釋之理論與實務研討會,中研院法律所,2024年8月13日。

專書論文
1. 單鴻昇,自營業者作為法定年金保險之強制納保對象──兼論「受僱者」與「自營業者」二元區分標準,收於:理論、制度與行動:社會安全制度與社會法之先行者與推手──郭明政教授榮退祝賀論文集,2022年7月,頁123-150。
2. 單鴻昇,初探健保醫療費用審查事件中之行政判斷餘地,收於:判解研究彙編(二十一、二十二),李模務實法學基金會法學論文徵選得獎作品集,2018年12月,頁139-159。

其他
<
演講>
1. 老年醫療法律議題:在地老化與遠距醫療,台北大學法律系高齡社會與法導論課程,2023年10月24日。
2. 法定年金保險之強制納保對象--「受雇者」與「自營業者」二元區分標準之檢討,中正法律專題講座,2024年5月14日。